6月29日,水利部在北京举办河道非法采砂入刑司法解释培训班。在上午的开班仪式上,水利部政法司副司长王治做了开班动员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法官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监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内容进行了讲解。下午,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就贯彻执行《解释》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培训班将于6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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