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零时起,荆州市政府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强硬举措,对境内长江沿线砂石码头一律断水断电,确保当月底前全部关停取缔。记者昨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全市纳入整治范围的码头共364处,其中,砂石码头303处。截至10月9日,除少数公务泊位、民生渡口保留或暂予保留外,全线348处码头泊位已关停。

同时,荆州海事局也采取强硬措施。江陵海事处驱离在新厂非法码头进行卸货作业的自卸砂船;沙市海事处协助地方政府驱离在还建5码头进行卸货作业的船舶,会同地方港航、水政部门将该轮押至地方海事趸船码头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组织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停靠在永发装卸、沙市防汛、富安港埠等码头的12艘船舶进行船舶燃油质量、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抽检,对船舶油水分离器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舶垃圾交付、燃油合格证以及船舶防污文书填写记载情况进行了检查。
各海事处结合船舶安检、现场检查、现场巡航等工作,对到港船舶开展防污染检查,对湘桃源货1588轮等三艘船舶未持有船舶防污染文书、未如实记录船舶涉污作业情况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