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6091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河砂(包件一)、河砂(包件二)、中粗砂(包件三)、中粗砂(包件四)、碎石(包件五)、碎石(包件六)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地处广东省中部地区,路线起点顺接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起于花都西南面的官坑(佛山与广州市界),途经广州市花都区、清远市清城区、广州市从化市,终于从化市西南面的井岗,接已建成的街北高速和在建的大广高速。高速公路主线全长86.471km(扣除断链后),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Ι级。连接线(赤坭连接线)长4.9 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2m。
本标段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境内,项目起龙塘镇(清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终于源潭镇境内。总长24.95km,其中主线桥长7.521km(主线单幅桥),隧道5.004 km(双线),桥隧比为40.17%。匝道总长为12.261km,其中匝道桥长4.133km,匝道路基长8.128km,匝道桥涵比33.71%。本标段共有互通立交5座,即云路互通、清远南互通、洲心互通、源潭南互通和清城互通,特大桥、大桥12座,匝道桥19座,天桥(含人行、车行)4座,双线分离式隧道1座,清远服务区1座,管理中心1座,涵洞89道,收费站5座。本标段线路主要上跨广清高速、国道G107、省道S269、省道S253、京广铁路,上跨龙塘河、穿山坳水库,下穿广清城际轻轨(在建)、武广高铁、广乐高速。建设周期为三年。
2、招标范围:河砂、中粗砂、碎石
采购数量及包件: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交货时间:预计2016年10月至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交货地点:中电建路桥集团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施工工地或指定施工地点。
质量要求:河砂、中粗砂质量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等规定。 碎石质量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建设用碎石、卵石》GB/T 14685-2011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等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合法经营条件、取得有效的生产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垫资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
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格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为准。
3.1.2.1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2.2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3.1.3 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4 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5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 财务状况:
3.1.6.1 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6.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 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基本要求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10月6日上午10点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人可购买多个包件,但每个包件必须分开报价。并在集采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4.2.1 本次招标文件每一包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4.2.2 购买标书汇款账号如下(须注明汇款用途及包件名称:购包件号标书费):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龙塘支行
账 号:44685301040007944
4.2.3 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参与报名本项目且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的投标管理栏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超限检测站前100米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按包件分别单独编制装订,每一包件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二副。
5.3 投标前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超限检测站前100米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5.4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龙塘镇省道253新庄点超限检测站南100米
联 系 人: 毛宇
电 话: 18812344768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李慧
电 话:0871-63331575 15368221635
八、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