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砂石土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从适用范围、处置方式、责任主体、部门职责等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砂石土监管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通知明确,严禁违规扩大无需取得采矿权的适用范围,禁止在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上,非法采挖普通建筑用砂石土。
据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和黏土,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再办理采矿许可证。项目自用后的剩余砂石土,由属地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处置,销售所得收益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

通知指出,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设计方案中项目采挖砂石土总量、本项目自用量和剩余量(以下简称“三量”)的审核把关,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核定,建立设计方案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机制,视情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施工中期评估,对“三量”实施专项督查。
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从严审核设计方案的变更,确需调整设计方案且涉及“三量”变化的,按程序审查认定。对工程开展竣工验收时,应重点审查工程建设是否有超越红线开挖行为、工程实际产生的“三量”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三量”处置是否合规等,必要时可委托资质单位实地测量,复核“三量”数据。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履职担责,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及时制止和查处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采挖砂石土,以及私自出售、调剂或以赠予为名擅自处置工程采挖的砂石土等违法行为。涉嫌职务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贾林娜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自:开云体育(中国)官方网站-KAIYUN SPOR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