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铜陵铜官区法院公开宣判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牧应胜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被告人牧应胜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悉,2018年至2021年期间,牧应胜在担任新华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期间,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对施工单位昌益公司的承包经营行为疏于监管,导致新华山公司砂石矿产资源被昌益公司大量非法开采销售。据统计,昌益公司通过设立"阴阳台账"实施犯罪:对外申报开采量53万吨,实际开采量达173万吨,非法获利4.7亿元。而新华山公司仅获得合同约定的管理费分成,造成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达2.1亿元。

安徽铜陵铜官区法院,牧应胜对施工单位昌益公司的承包经营行为存在严重监管缺失:
一是,资质审查形同虚设:昌益公司通过挂靠三级资质企业获取承包资格,实际施工队伍无任何专业资质,但该问题在三年间未被发现。
二是,计量系统完全失控:未按合同约定安装远程监控设备,运载车辆通过篡改GPS数据、重复使用运输单等方式虚报运量,实际盗采量超申报量217%。
三是,合同约束彻底失效:签订的《砂石联营协议》未设置超采违约责任条款,导致发现盗采行为后无法追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牧应胜身为国有公司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综合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贾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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