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湖南长沙市中院发布通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曹炯芳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公开消息显示,曹炯芳自2016年起担任湘潭市委书记五年。其在任期内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
经查,曹炯芳违反多项党的纪律,涉嫌受贿2495万余元,不仅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篮子’、揽工程,还帮助其在融资过程中牟取利益。

曹炯芳庭审现场。来源:长沙中院
435亿元债务和33个烂尾工程
据悉,2016年,曹炯芳调任湘潭市委书记,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明知湘潭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不顾财力、不顾实际,在全市大拆大建,盲目提出将城市每一条道路打造成景观路、精品路、样板路,累计铺排项目345个,总投资达617亿元。
在错误政绩观的主导下,曹炯芳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要求置若罔闻,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两个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如锦上添花建设湘潭火车站北片区的大型水景秀。该项目原本附属于一个防洪排涝PPP项目,并不属于民生项目。还如耗资13亿元打造窑湾历史文化街区,现在成了一个“半拉子工程”,市民意见很大。除了面子工程,曹炯芳任期内谋划的“一馆五中心”,昭山芙蓉路复线、杨梅洲大桥等,由于各种问题都是半途而废。

曹炯芳承认:“作出一些决策,有主观盲动性,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决策……这个与中央的要求、与省委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曹炯芳的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这是权力的滥用和私用,造成了今天的结局,这确实是难辞其咎的,”曹炯芳忏悔。
受贿数千万
湖南长沙市中院通报称,2024年5月1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曹炯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曹炯芳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曹炯芳的受贿金额,反腐大片《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披露了两次数据。一:“经查,曹炯芳违反多项党的纪律,涉嫌受贿2495万余元,不仅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篮子’、揽工程,还帮助其在融资过程中牟取利益。”二:“经查,曹炯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沈某等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达2000余万元。”
编辑:贾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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