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中国)官方网站-KAIYUN SPORTS 消息,日前,江西九江德安县发布《德安县机制砂石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其中明确到2025年,德安县机制砂石年产能达到6000万吨以上,其中机制石4400万吨以上,机制砂1500万吨以上;年产能1000万吨及以上机制石企业1家;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机制砂企业7家。

具体实施上,一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产业聚集”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 防止“一哄而上”,采用分批布点的方式,确定全县共布点10家机制砂生产企业,其中产能100万吨/年规模企业7家;机制石(鼓料)生产企业10家,其中产能500万吨以上6家,占比60%以上。
二是采用清洁化生产工艺和先进环保技术,打造绿色示范企业,坚决杜绝造成新的污染、环境破坏等情况发生;机制砂石企业矿山建设、生产要符合DZ/T31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再生机制砂石企业要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三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延链补链强链,形成“散装水泥一机制砂石一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发展,形成资源综合利用闭合循环产业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
另外,加强质量管控,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应建立内部试验室。按照《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附录A配备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并达到《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T/CAATBS003中III级及以上试验室要求,试验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具备砂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条件;
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需配置试验室主任1名、试验员至少1名,试验室人员应熟悉并正确理解相关标准,掌握专业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机制砂石质量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36/T1152等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要求;高性能混凝土用机制砂石应符合《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T/CBMF38标准要求;再生机制砂石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及《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等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提高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生产的机制砂石占比。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要求: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矿山建设、生产要符合DZ/T3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积极培育智能化、绿色化、质量高、管理好的机制砂石企业。全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机制砂石供应保障体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原《德安县机制砂石产业规则布局方案》(德府办字〔2022〕66号)同时废止。
德安县机制砂石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贯彻落实《九江市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促进我县机制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推动全县机制砂石企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对《德安县机制砂石产业规划布局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为抓手,大力培育一批龙头型一体化生产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布局科学、产能合理、资源节约、技术先进、有序规范的良好行业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机制砂石年产能达到6000万吨以上,其中机制石4400万吨以上,机制砂1500万吨以上;年产能1000万吨及以上机制石企业1家;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机制砂企业7家。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生产的机制砂石占比明显提高。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要求: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矿山建设、生产要符合DZ/T3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积极培育智能化、绿色化、质量高、管理好的机制砂石企业。全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机制砂石供应保障体系。
三、布局要求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产业聚集”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 防止“一哄而上”,采用分批布点的方式,确定全县共布点10家机制砂生产企业,其中产能100万吨/年规模企业7家;机制石(鼓料)生产企业10家,其中产能500万吨以上6家,占比60%以上。
2、采用清洁化生产工艺和先进环保技术,打造绿色示范企业,坚决杜绝造成新的污染、环境破坏等情况发生;机制砂石企业矿山建设、生产要符合DZ/T31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再生机制砂石企业要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3、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延链补链强链,形成“散装水泥一机制砂石一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发展,形成资源综合利用闭合循环产业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心城区以及长江干流岸线周边1公里范围内等区域新(改、扩)建机制砂石项目。新(改、扩)建机制砂项目生产规模应不低于100万吨/年,机制石项目不低于500万吨/年;新(改、扩)建再生机制砂项目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万吨/年,鼓励和重点支持矿山企业依托矿产资源新(改、扩)建机制砂石项目(矿石资源储量2000万吨以上),现有机制砂50万吨/年以下(再生机制砂30万吨/年以下)、机制石100万吨以下生产规模或不符合选址规划的存量机制砂石企业,应限定时间,通过兼并重组、靠大联强以及异地搬迁等方式推动企业逐步达到政策要求,同时应组织相关部门运用综合标准依法淘汰排放、能耗、水耗、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五、主要任务
(一)优选生产工艺
机制砂石企业应满足《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36/T1152要求;机制砂石生产优先采用干法生产工艺,其次半干法砂石工艺,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湿法砂石生产工艺。生产工艺及设备配置应能调整砂石成品级配和石粉含量,并能有效控制砂石成品针片状含量,禁止使用限制和淘汰技术的装备。
(二)加强质量管控
1.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应建立内部试验室。按照《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附录A配备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并达到《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T/CAATBS003中III级及以上试验室要求,试验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具备砂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条件。
2.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需配置试验室主任1名、试验员至少1名,试验室人员应熟悉并正确理解相关标准,掌握专业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3.机制砂石质量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36/T1152等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要求;高性能混凝土用机制砂石应符合《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T/CBMF38标准要求;再生机制砂石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及《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等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三)加强环境保护
1.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生产厂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的应配置水处理系统,实现水循环利用,同时应严格控制水处理过程中絮凝剂的用量。
2.机制砂石企业生产线应做好粉尘污染防治,企业应对生产线破碎、筛分及输送等生产环节采取封闭措施,对所有扬尘点设置收尘装置,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有关规定,并满足厂区所在地区的环保要求,对无组织排放的扬尘场所,应采取喷雾、洒水、封闭等防尘措施。
3.机制砂石生产线应配置消声、减振、隔振等设施,工厂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厂内各类地点噪声限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有关规定。
(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支持建筑用砂石矿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设绿色矿山,鼓励矿山企业积极消纳石料开采加工产生的废石,修复绿化再利用资源枯竭矿山,提高环境保护能力,鼓励矿山企业采取开发式治理的方式,对废弃石矿进行恢复治理,发展循环经济。
(五)强化安全生产
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O00的要求,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推进产业集聚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规模大、技术力量强、信誉度高的企业进入机制砂石领域,力争打造年生产100万吨以上机制砂企业7家、年生产500万吨机制石企业6家;鼓励和支持现有机制砂石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改造,提升竞争力,加快做大做强。
2、推进集聚区建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吸引和带动中小企业和关联企业发展,打造和建设一批机制砂石产业基地,鼓励和支持发展机制砂石、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砌块墙材和装配式建筑、PC构件一体化的产业园区,推进建设一批产业集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促进我县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有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我县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魏文宝 县工信局局长
副召集人:潘治强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员:龙强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桂岳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曾贤坤 县市监局副局长
郑晓斌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徐小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桂木苟 县河湖管护中心主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编制全县机制砂石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制砂石行业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新建机制砂石企业项目备案审批、节能审查,职能划转行政审批局后由行政审批局执行新建机制砂石和机制砂石技改项目备案和审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业内机制砂石的推广应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机制砂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管机制砂石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水利部门负责打击河湖非法采砂行为,避免非法河湖砂石扰乱市场,影响机制砂石推广应用。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管理机制,促进机制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联动协调
县机制砂石高质量发展联席会为全县机制砂石行业综合协调机构,通过联合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定期不定期会商研判,分析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凡是新建、改建、扩建机制砂石项目均由联席会议提出,报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同时加强各部门间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对外披露相关信息,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应,稳定市场预期。
(四)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机制砂石行业监督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和规范机制砂石应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大市场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机制砂石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非法行为,保障机制砂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原《德安县机制砂石产业规则布局方案》(德府办字〔2022〕66号)同时废止。
编辑:贾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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