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12月11日发布《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意见》在合理开发利用河湖砂资源方面要求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和落实、规范和优化许可、开采管理、依法增加有效供给、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力度。
在推动机制砂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形成机制砂优质产能、推动机制砂产业绿色发展、强化要素支撑和保障。此外,《意见》还通过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举措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在强化市场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江西省《实施意见》严格对标对表国家《指导意见》,在此前提下,对国家的有关工作部署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实化,并明确了责任分工,以便更好指导各部门和各地操作实施,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实施意见》结合供应保障工作实际。江西省天然河(湖)砂资源较为丰富,积累了较完整的开采使用经验。但随着资源和环保约束的影响日益强化,机制砂作为河(湖)砂的重要补充成为未来江西省砂石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实施意见》将河湖砂的合理开采利用和加快推动机制砂产业发展并列阐述。一方面努力优化“存量”,即在保护生态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发挥好江西省河湖砂资源丰富这一显著优势,切实提升有效供给;另一方面挖掘“增量”,从规划、推广应用、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有关政策,助推机制砂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砂石产业供应保障体系。
《实施意见》结合使用管理工作实际。《实施意见》充分吸纳前期各部门关于砂石开采利用管理经验,保证了政策的延续性,如河道采砂、机制砂石发展规划布局分别与《江西省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年)》《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制砂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相衔接;机制砂石产能扶持政策与采矿权出让等原材料供应保障措施等与《关于促进机制砂推广应用的意见》、《关于促进我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衔接。同时,《实施意见》结合最新情况对部分举措进行了优化,使得相关政策更具有操作性。
力促供需平衡。《实施意见》是将保障需求作为促进砂石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充分调动各方面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河湖砂合理开采利用、加快机制砂石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砂石产业发展,促进供需平衡,价格稳定;明确建立砂石保供协调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要求,着力增强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应性。
推动健康有序。《实施意见》将市场监管作为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采用单独章节阐述,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强调必要监管与有效利用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