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起,杭甬运河(包括新坝船闸、塘角船闸、大厍船闸、通明船闸、蜀山船闸、姚江船闸)及三堡船舶停止收取过闸费。

2018年,绍兴段塘角、大厍、通明三座船闸共征收过闸费1400万元;宁波段境内有姚江、蜀山2座船闸,新政策出台后,这2座船闸每年将减少征收过闸费近千万元。
“新政对降低企业成本是显而易见的。”宁波天统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全会算了一笔账,该公司目前拥有13条内河船,以从宁波到上虞运输黄沙为例,需要经过姚江、蜀山、大厍、通明、塘角等5座船闸,此前每条船舶每月要缴纳过闸1万元。按照新政策,公司一年可省下过闸费150万元左右。